学科建设
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政府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王晶 审核人
沈妉 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
2021-03-19

2021年度市政府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盐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突出应用研究,适当兼顾基础研究,发挥市政府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盐城实现“两争一前列”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导向

为强化“把论文写在盐阜大地上,把学问做到群众心坎里”的社科工作导向,市社科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经公开征集,编制了《盐城市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鼓励和支持申报人依据“指南”确定的选题方向,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坚持“立足盐城、研究盐城、服务盐城”,拟定更加具体的申报选题。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一)围绕庆祝建党百年,深入学习和研究党史。按照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专题征文通知要求,深入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史,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结合盐城实际,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二)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研究落实“十四五”规划。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盐城实际,深入研究如何实现国家和省、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重大任务,按照“两争一前列”的要求,探索具有盐城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三)围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深入研究“四新”盐城建设。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四新”盐城建设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关键问题,提出具有新意、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

(四)围绕“讲好盐城故事”,深入研究地方历史文化。挖掘盐城历史文化资源,深化红色文化、海盐文化、海洋文化、湿地生态文化、淮剧文化、杂技文化、民俗文化以及名人名著、地方历史文献等研究,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城市和区域发展“软实力”。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申报人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二)申报课题

1﹒注明申报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注明申报课题选题专项类别。申报题目允许超出课题指南各专项类别下所列具体选题方向,但所申报课题应确实属于对应的专项类别。

2﹒每一申报人只能申请负责主持一个课题,且可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一个课题组。课题组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课题组。

3﹒已获得过市以上立项资助或奖励的课题,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变换类似题目申报市政府社科基金项目。发现此类情形,将取消立项和资助。

4﹒本通知提供的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深化细化,自行设计申报课题名称。为避免课题研究不接地气,成果内容大而空,阐述论证空乏,提倡结项时在题目和开头处就开门见山,直接亮出通过课题研究形成的鲜明观点、结论,反对将“指南”选题直接作为申报和最终研究成果的题目。主标题一般不加副标题。

5﹒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改变选题方向和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拖延研究期限。对不作任何请示和说明,无故不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市社科联将取消立项或作不予结项处理。

6﹒提交最终成果时不得以结项报告代替研究成果,研究背景、文献梳理、研究工具、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等无需赘述,一般填写进结项审批表中即可。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正式出版物(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2),字数6000~15000字,同时提交一式3份3000字左右、适合公开发表或报送领导参阅的成果摘要。

(三)申报组织

申报人认真填写《盐城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评审意见表》和《盐城市政府社科奖励基金项目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附件4),以院部为单位纸质版一式两份报人文社科处(行政楼528),电子版报送邮箱:xql@ycit.cn。

四、课题资助和科研诚信

1.市政府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评奖课题(以奖代补)、立项不资助课题。坚持宽进严出、质量优先原则,经结项评审最终确定,对质量较高成果给予后期资助或以奖代补。

2﹒资助项目数量和标准。资助项目总数原则上控制在立项总量的40%以内,根据课题质量确定具体名额,给予后期资助。经结项评审,质量优良的,确定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10000元和5000元项目经费;对其他质量较高的课题成果以奖代补,给予1000~3000元小额资助;对质量基本达到结项要求的,作为立项不资助项目。

3﹒课题结项成果注明“盐城市政府2021年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课题”,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全国性以及长三角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上公开发表的,结项评审优先考虑按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结项。

4﹒获准立项的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市社科联获得优先汇编出版最终成果等使用权利。申报人应严格信守科研诚信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确保结项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立项申报和课题结项时限

1.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3.申报“围绕庆祝建党百年,深入学习和研究党史”专题课题请于2021年4月8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立项申报材料可和结项成果同时提交;4月8日后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一般不列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请各有关院部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邢千里联系电话:88168091

人文社科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