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第四巡学旁听组巡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作者
王晶 审核人
钱长锋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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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10-07

929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南校区博学楼A514会议室开展9月份集中学习研讨,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校党委第四巡学旁听组组长孙长银、成员宋倩倩旁听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钱长锋主持会议。

会上,钱长锋领学《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从总则、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保障和监督、附则等七个部分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四十六条内容进行具体解读分析了制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背景和意义,对如何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了新要求。对《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二十四条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着重强调党徽党旗的通用尺度、使用情形以及禁止使用的注意事项等。

副院长赵迎华和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马荣重点发言。赵迎华认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决不能只是“一阵风”“一场雨”,“浅尝辄止”之后就觉得“大功告成”,可以将《条例》“束之高阁”了。要在深学上做文章、深悟上下苦功、深行上求实效,当好两个《条例》的“推动者”和“践行者”。学院要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推进制度系统集成,全面梳理现行组织建设制度,该细化的细化,该修订的修订,该合并的合并,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马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了对两个《条例的认识。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期,各方面工作蓄势待发。作为支部书记,应该将支部的工作集中到围绕学院发展大局上来,集中到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上面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其他成员就两个《条例》内容也做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去贯彻执行,必然会走样、变形,成为“软面条”“橡皮筋”。在两个《条例》贯彻执行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学用脱节”“学用两张皮”的现象,决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内生动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校党委第四巡学组组长孙长银指出,本次学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高度重视的工作态度,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的务实作风。他对学院理论学习开展形式提出具体要求,并希望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发挥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