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博学楼A514召开“510”思廉月专题学习暨警示教育会,邀请财务处资金结算科科长左元丽、财会监督科科长薛斯炜做政策宣讲及警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胡凌霞主持,院长何登溢、副院长马荣、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左元丽围绕科研经费立项划拨、报销规范、审批权限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展开详细解读,明确纵向与横向科研经费的分类、立项流程及开票要求,细化酬金、交通、餐费等支出比例限制,规范票据时效、结算方式与日常报销要点,提醒教师要准确掌握经费报销流程与合规要求,保障科研经费规范高效使用。
薛斯炜首先介绍了财会监督科的职能以及当前科研经费监管的总体形势,随后结合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和典型违规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通过劳务费套现、虚假合同套取、超范围列支等真实案例,他明确了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醒教师切实强化财经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恪守使用底线,不越经费红线。
纪检委员马荣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的部分重点纪法条文。
胡凌霞在总结时指出,本次“510”思廉月专题学习暨警示教育会内容充实、针对性强,既有财务规范的详细解读,又有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使用的红线与底线。她强调,全体教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将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规范管理与廉洁自律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