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中实践教学活动实施方案
盐城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于2016年秋学期开始新的试点工作,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中选择了机制166、材料164、B土木163、B环境165、机制157、土木154、材料154、环境156、给排水161、给排水162等10个班级进行。
现拟定2016年秋学期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集中实践教学课时共32课时,拟分成4天,每天8小时,四天无需连续进行,但必须在本学期内完成。
二、每班分为甲乙两组,原则上由学生所在班级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教师分别担任两组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职责:使学生明确参加集中实践的具体实践内容;带领学生前往实践地点;实践过程中与学生保持有效联系;指导学生处理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实践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报告,要求学生及时将实践过程材料(含图片、活动报道稿、实践报告)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等。
三、集中社会实践的具体内容,目前我们已经联系落实了10多个实践基地,各实践基地的具体实践内容提供如下建议,供各位老师酌定:1.盐城新四军纪念馆、中国海盐博物馆、东台海盐文化遗址和顾吾书社:讲解、导览、整理等事项;2.张庄街道敬老院和盐城市儿童福利院:陪伴、聊天、整理、卫生清洁等事项;3.毓龙街道、文锋街道、先锋街道、张庄街道和南洋镇:街道和镇政府安排的任务、马克思主义学院老师主持参与的一些研究课题所需的问卷调查等事项;4.盐城火车站、盐城市汽车客运总站、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宣传出行安全等知识、维持秩序、人员导流等事项;5.实践内容由指导教师根据实践基地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情况等最终确定。
四、集中实践的考核要求:1.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一份(每小组6人左右);2.完成集中实践表格一份,需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签字,并由实践合作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