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规范培训“一提两查”情况登记表
培训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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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 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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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经办人或参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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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前 约谈 提醒 | 有关纪律规定: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以自助餐或工作餐为主,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
通报案例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学校纪委网站。 |
其他个性化约谈内容: |
谈话人: (签名) | 被谈话人: (签名) | 谈话日期: 年 月 日 |
训后 纪律 自查 | 有无聚餐 |
| 有无接收慰问 收受礼品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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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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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旅游 |
| 有无发放或收受 纪念品和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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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脱单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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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赌博等违法活动 |
| 有无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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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八问八答”内容真实,无任何瞒报漏报。本人签名: |
纪检审计 核查 意见 |
核查单位负责人: (签名) |
填表说明:1.约谈提醒在培训前完成,由谈话人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被谈话人签名确认;2.“培训主题”等前六项要素和纪律自查由主办培训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参训人填写;3.纪律自查在培训后15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