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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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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2

                                       

盐工教〔201645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10-12周(117-112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执行。

一、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

1)加强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纪律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授课记载簿、备课笔记、课件等)制订、执行和记载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检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各教学单位要强调课堂教学纪律并加大督查力度,杜绝上课迟到、缺席、提前下课和私自调(停、代)课等现象的发生。

2)教学效果检查。各单位领导深入教学一线检查,通过组织听课、公开示范课、教研活动等形式,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推动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改革,提升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和新引进教师教学业务能力。

3)学生学习状况检查。各单位要求教师加强对学生课堂学习管理,合理安排学生上课座位,强调学生出勤、手机管理、课堂秩序、教学互动和学习任务完成等要求;教师要加强与辅导员联系,共同推进学风建设。

2、考试安排

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盐工教[2015]3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好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命题、监考、巡考的安排和阅卷、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材料归档等工作。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实行专业系(课程组)负责制。

1)考试课程安排

期中课程考试:统一考试课程为2016级《高等数学》;各学院(年级不限)在未结束考试课程中选不少于1门覆盖面较广的主干课程(开课单位为本学院)作为期中考试课程。期中考试课程考查范围为前10周上课内容。

结束课程考试:前10周结束的课程原则上在10-11周安排考试。

各开课单位将期中考试课程和结束考试课程按格式填好后于第9周周五前发电子文档到ycpjh@ycit.cn,上报时请核准考试人数和重修人数,作为试卷印刷依据。

2)考试方式及要求。考试方式提倡灵活多样,突出能力考核,减少记忆知识题量。书面期中考试课程各教学单位统一按教考分离原则出一份试卷(含答案)于第10周周四前交教务处。期中考试课程成绩需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向所在单位提交成绩和考试结果分析;结束课程成绩需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并打印提交。

3)考试组织安排。书面考试课程由教务处安排日程;其它课程由课程所在单位组织安排。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师监考规范教育和学生诚信考试宣传,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和主考记录表(作为档案留存),对不负责任的监考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请注意不与实验等其他教学环节冲突。

3、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秩序检查。重点检查实验教学的课堂秩序、学生纪律、出勤情况等,集中性实践环节的安排合理性等。

2)实践教学文件检查。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备课笔记、实验指导书、授课情况记载簿、实验报告批改等,尤其是集中性实践环节的授课情况记载簿。要求做到实践教学文件无缺失,记录完整。

3)校外实习基地检查。重点检查校外实习的安排情况、记录情况、执行情况,检查专家走访的校外实习基地材料准备情况、接待准备工作等。要求做到校外实习安排合理,有详细记录,有过程性材料;专家走访的校外实习基地已准备完毕,企业负责人、介绍材料、汇报材料、座谈会等安排均已到位。

4、教学管理制度宣传

各教学单位组织对所有在校生加强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学位授予、违纪处理等教学管理制度学习,及时把新修订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到位。

5、培养方案执行、完成情况

各学院组织对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毕业班学生检查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课程学分完成情况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的培养方案完成情况中查看),建立往届未毕业学生方案完成情况档案,对照毕业和学位要求对毕业班和往届未毕业学生存在的各类问题制订教育和帮扶措施。

6、师生意见反馈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各单位对师生座谈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分类进行梳理,汇总后将小结材料交教务处。

二、检查方法和要求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抽查。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本部门的检查计划,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围绕本单位教学工作目标任务,通过检查推进工作,加强督促。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座谈会小结和期中课程考试结果分析的书面和电子稿于13周周三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3、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对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价,查找问题,克服不足,持续改进,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自觉性,努力提高我校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2016111

 

 

 

 

 

 

 

主题词:2016秋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  通知

发送:各教学单位

盐城工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印发